却说毛如虎使出运气功夫。施公笑道:“好大胆的逆贼,本部堂早已制下一物,预备给你受用。今尔挺刑如此,本部堂必给你受用了。”说着便命施安将新制刑具取来。施安即刻取来摆在堂上。书差人等,但见此物系檀木做成,约一尺长短,通体圆滑,上粗下细,一根本棍,安在一张檀木板凳中间,下面有关扭子消息,仿佛木驴形式。朱光祖、关小西、黄天霸三人一齐走下,将毛如虎拖上板凳,左右按定。朱光祖便将木棍,从裤子外钻入谷道。施公又命人鞭背。叫两人在他腰上,用夹棍夹起。毛如虎此时被木棍捣入,气运不来,又兼夹棍、背花,痛楚难受,只得喊道:“罢了罢了!施不全,你不要动手了,咱招出,给你去邀功罢!”……
这些公案小说,大多是出自民间说话人,是要说市井民众听的,内容往往流于低俗。包拯、施世纶、狄仁杰等都是历史上有名的能臣,且都善于断案,但小说中所写的他们,却浑是个酷吏模样,动不动就使用夹棍等严刑逼供,不仅如此,他们还善于发明各种各种耸人听闻的刑具,完全成了一变态模样。
种种刑具,也是充满了俚俗味,如所谓龙头铡用来铡皇亲国戚的,虎头铡是对付官员,至于刁民则用狗头铡,木驴亦是此类,专对付淫妇。木驴这一物件,从头到尾透着股猥琐劲。《金瓶梅》所谓“潘驴邓小闲”,驴的阳物巨大,作者故顺势发演,虚构出了一个可畏的淫具,现在网络上有些所谓“木驴”的实物,都是有一些好事者根据小说或传闻所作出的实物。
总而言之,木驴之物纯属猥亵的想象,我们不能拿它当做一个严肃的封建王朝侵害女性的证据去讨论。今日已是文明世界,对过去的恐怖刑法,大家往往存着一种猎奇的心态,所以诸如满清十大酷刑等等说法广为流传。不光中国人这样,欧洲所谓的种种中世纪奇异酷刑,很多也本出自民间传闻,真实性值得怀疑。
欧洲的著名刑具铁处女
不过木驴刑虽是一种想象中的荡妇羞辱,但现实中,女囚的悲惨遭遇并不亚于此。即使不是犯了偷情杀夫的大罪,也往往被官吏淫辱。明代的《栎社琐记》记载了诸多名目手段,女犯接受杖刑时,会被故意扒光了衣服打,又或者升堂前先拔下女犯的裤子,名曰晾臀。又或者杖刑完后不让其穿裤子,就脱出大门,名叫卖肉。除此以外,还有“掘芋艿、挖荸荠、剖葫芦、剥菱角诸名目”。管你是不是荡妇,甚至是不是真的确定犯了罪,只要逮着机会了,官吏无赖们有的是法子,妇女不堪受辱而自杀者不在少数。对待这些透着血泪的历史,我们还是少些戏谑,多些敬畏与反思吧!是为记。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