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犯人,电刑更是一种难以忍受的毒刑。审讯者为了满足其卑劣心理,对女性施用电刑时,不但仍旧剥光她们的全身,而且常常采用一些特殊的手段,其残忍程度更加令人发指──打手们在对女犯施刑时,一般不是将电线接在手指上,而是选择女犯的乳头、生殖器等敏感部位用刑,借此来发泄兽欲、寻求刺激。
7、强迫排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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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聚众谋逆”、“谋杀亲夫”等犯了重罪,或在被捕之后企图反抗,不愿驯服的女犯人,执法人员则用一种最酷烈的方式来惩罚她们的身体和打击她们的自尊。这类的女人会在被押解到示众地点后公开强迫其排泄,通常使用浣肠的残酷手段。负责执行的执法人员用专门的木制漏斗套入女犯的肛门,用木桶取来略低于人体温度的清水,一次以约略一升的量灌入女犯的肠道里,另外的人员以一类浣肠专用的擀面杖型长圆木棍,垫入女人小腹部和示众台面的空间中来回擀动,使女犯不停地感受到无法克制的强烈便意,通常女犯无法坚持很久,便会在一阵阵身体和肛门的强烈痉挛中,将肠道中的大量液体喷射到身后的沙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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